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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七章 收官


天泰栈客栈那顿酒之后,刘奎整整两天没有合眼。他不是睡不着,是不敢睡。

姜鹏飞被抓了,李明信也被抓了,八大处被连锅端,三千多暴徒纷纷作鸟兽散。消息传到民主联军总部的时候,那些拍板决策的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
可刘奎坐在警察厅的办公室里,手里捏着一支烟,烟灰落了一桌子,烟灭了他都没有发现。他就那么坐着,眼前盯着墙上那张哈城地图,像一尊雕塑。

叶晨推门进来的时候,看见的就是这副鬼样子。他没有说话,走到刘奎对面坐下,也点了一支烟,还顺手帮他重新点着。两人就这么抽着烟,烟雾在办公室里弥漫开来,被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得发蓝。

“周哥,姜鹏飞那边,审了没有?”刘奎终于开口,声音有些嘶哑。

叶晨弹了弹手上的烟灰,微笑着轻声道:

“审了,什么都招了。名单、计划、联络方式,一五一十全倒了出来。东北行营督察处的李维恭,据说气得摔了杯子。”

刘奎点了点头,他低下头,看着自己那双还在微微发抖的手。倒不是因为怕,是因为一种说不清的东西,在他心里翻涌,像岩浆,像潮水,像被压得太久,终于找到了出气的口。

他想起了八年前,叶晨刚从关里回到警察厅特务科的时候,自己成了他的下属。

那时候他还年轻,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穿上那身黑皮,腰里别上枪,走在街上,没人敢多看他一眼。曾经他以为那就是威风,那就是本事,那就是他这辈子该走的路。

后来他知道了,那不是威风,那是耻辱。老百姓看他的眼神,不是敬畏,是恨。他们叫他“二狗子”,在背后唾弃,恨不得他出门被车撞死。

这些他全都知道,可他没有办法。他不是高彬,不是鲁明,不是那些手里攥着权力、踩着别人往上爬的人。

他就只是一个小警察,听喝的,跑腿的,上面让干什么就干什么。他不干这个差事,也有的是人干。他干了,至少还能在能力范围内,少做一点孽。

沉默了许久后,刘奎抬起头看向叶晨,然后问道:

“周哥,你说咱们这次算是立功了吧?”

叶晨就只是安静地看着他,没有立刻回答。他知道刘奎问的不是“立功”这件事,他问的是——这次我算不算是把自己给洗干净了?

从伪满警察厅的那些年,从那些被人戳脊梁骨的日子,从那些抬不起头、直不起腰的岁月里,彻底地洗干净了?

“算。”

叶晨就只是简单的回了这么一个字,但刘奎听出了那个字里的分量。不是安慰,不是敷衍,是肯定。是鬼子投降后,他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步,办过的每一个案子,救过的每一条命,最后堆出来的肯定。

刘奎低下头,把手里那只快燃尽的烟叼在嘴里,狠吸了一口。烟很呛,呛得他咳嗽了两声,眼眶渐渐泛红了。

一九四六年,哈城这座城市刚从鈤夲人手里JF出来不到半年,又从国党特务的阴谋中挺了过来。

城里的人心还不稳,城外还有国党军队虎视眈眈。那些在伪满时期当过差的人,那些给鈤夲人办过事的人,那些在老百姓嘴里被喊“二狗子”的人,就像是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。

有的人跑了,跑到国党那边去。继续当他们的“狗腿子”;有些人藏起来不敢出门,不敢见人,连走路都低着头;有些人被揪了出来,逮捕、清算、关进监狱,甚至丢了命。

刘奎没有跑,也没有藏。他每天还是照常去警察厅上班,照常穿那身藏蓝色的制服,照常走在街上。有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,有人啐唾沫,有人骂他“汉奸”“走狗”。

他即便是听见了,但也不回头,不辩解,不争辩。他只是在心里说,你们不知道,我救过人的。

他救过李兆林将军,就算不是他亲手救的,但他也参与了。那天行动的时候,他就在现场带着人守在巷口,看着那几个特务被从水道街9号押出来,看着李兆林将军的车从街那头开过来,又开走。

当时他站在巷口的阴影里,手里攥着枪,手心全是汗。他在心里对自己说,这辈子也算是值了,救过这样的大人物。

他还救过那些在通化红十字医院里的伤员,一百五十多个人,一百五十多条命。

他跟着叶晨,大过年的,从哈城跑到通化,在零下30度的严寒里蹲守,在凌晨的黑暗里翻墙,在手榴弹的爆炸声中冲进病房。

那些伤员被转移出来的时候,有的还在睡觉,有的刚醒,有的问他“同志,去哪儿”。

被叫“同志”的那一刻,刘奎的心是温暖的,这是他在伪满警察厅里当差时,从未体会过的。他对那些人说,带你们去到安全的地方。

那些人信了,跟着他走。一个断了腿的伤员被人架着,一只脚在地上拖着。他回头看了那个人一眼,那个人也看着他,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。

不是感激,是信任。那种被人信任的感觉,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尝到过了。现在尝到了,甜得发苦。

“八二八”暴动被平息后,这两天刘奎出门买早点的时候,走在街上的感觉都不一样了。

不是路不一样了,也不是房子有了什么变化,而是那些平时看他的眼神不一样。

有人冲他点了点头,有人叫他“刘股长”,有人甚至还冲着他微笑。那种笑不是讨好,不是巴结,是一种发自内心的、善意的、带着温度的笑。

刚开始他还有些不太习惯,甚至心里面有些慌。他不觉得自己做的这些事,值得被这样对待。他只是做了自己认为该做的,跟着叶晨,一步一步走到今天。

叶晨打量着刘奎,他看到了这小子的手在抖,看见他的眼眶红了,看见他低着头,肩膀微微耸着。

他知道这个男人在想什么,从伪满到JF,从黑暗到光明,他看着刘奎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年过30的男人,从莽撞到沉稳,从迷茫到坚定。

刘奎确实沾过不该沾的东西,走过不该走的路。但他迷途知返,最终扛了过来,没有选择背叛,没有选择逃跑,没有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,这就足够了。

叶晨笑着开口,声音还是如同往常一样,带着沉稳:

“刘儿,你知道这次为什么让你去接触姜鹏飞吗?”

刘奎有些茫然的抬起头,愣怔的看着叶晨。

“因为你信得过!不是因为你是警察厅的机要股长,不是因为你是王捷三的发小,就只是因为你这个人,值得我去信任,这就够了!”

刘奎的嘴唇动了动,想要说些什么,又被他给咽了回去。他低下头,掸了掸身上的烟灰,站起身来走到窗前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身上,暖洋洋的。

他望着楼下那条他走了十年的街道,忽然笑了,那笑容虽然很淡,但却很真。

“周哥,我这辈子跟定你了!”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时光荏苒,三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,来到了四九年的五月份,魔都JF的前夜。

苏州河两岸的灯已经灭了大半,只有几处军用探照灯还在扫来扫去,白光划过夜空,像一把把巨大的剪刀。

远处传来零星的枪声,不密集,断断续续的,像有人在远处敲门。黄浦江上的军舰已经撤了,只剩下几艘小艇在江面上飘着,黑漆漆的,像几片落叶。

南京路上的商店都关了门,橱窗里黑着灯,玻璃上映着对面楼房的黑影。整座城市在等待,等待天亮,等待着新一天的到来。

叶晨站在HK区一条老弄堂的深处,面前是一扇黑色的木门。门很旧了,铜环上长着绿锈,门面上的砖雕被风雨磨得看不清纹样。

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黄铜钥匙,插进锁孔,拧了两下,门开了。院子里铺着青石板,缝隙里长着青苔,墙角有一棵枇杷树,已经结了果,青黄青黄的在夜风里轻轻晃着。

这里正房三间、厢房两间,都是砖木结构,屋顶的瓦片,已经有些碎了,露出下面的油毡。不豪华不气派,但结实安稳,像一件穿旧了的棉袄,不起眼,但是暖和。

这是前两年叶晨拜托明堂寻的第一处房子,明堂当时说,你要买洋房,我在霞飞路那边有门路,价钱好商量,就算是钱不凑手也没关系,我可以帮你先垫上。

叶晨当时摇了摇头,说不要洋房,就要这种老弄堂的、不起眼的、走进去就找不着的。

明堂看了他一眼,没有多问,只是点了点头。他在魔都混了这么多年,见过各式各样的人,知道有些人买房子不是为了住,是为了藏,藏人、藏钱、藏一段不想让人知道的过去。

第二处房子在南市,离老城隍庙不远,也是一条深弄堂,也是三间正房,两间厢房,院子里种着一棵桂花树。

叶晨去看的时候是四月份,桂花还没开花,叶子绿得发亮,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,落在地上,像碎金子。

他站在院子里站了很久,然后对明堂说,就这处吧。明堂还是没多问,只是说价钱谈好了,房东是旧正府的职员,要带着家小去湘江,急着出手,比市价低了两成。

叶晨点了点头,把钱付了,房契办好了,锁换好了,钥匙也收好了。他没有告诉任何人,这两处房子在哪里,就连老魏都不知道。

他只告诉了两个人,一个是孙悦剑,一个是顾秋妍。

孙悦剑是四月中旬来到魔都的,她从哈城坐火车来的硬座,三十多个小时,下车的时候腿肿的鞋子都穿不进去了。

叶晨去车站接的她,看见她拎着一个旧皮箱,站在月台上,头发被风吹的有些乱,脸上带着长途旅行后的疲惫。

他走过去,接过孙悦剑手里的皮箱,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。孙悦剑就只是跟在他身后,走出车站,坐上一辆三轮车,穿过那些还亮着霓虹灯的街道,拐进那条深弄堂。

门推开的时候,孙悦剑站在院子里看着那棵枇杷树,看着那些青石板,看着那三间正房。她沉默了很久,转过头,看着叶晨问道:

“这是给我们的?”

叶晨点了点头。

孙悦剑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脚尖。鞋面上全是灰,从哈城经过长春和奉天,来到这里,其中的辛劳,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。

她忽然想哭,但是她忍住了。这些年,无助的时候她已经哭过太多次了,现在有了依靠,她已经不想再哭了,哪怕是喜极而泣,也要忍住。

“家乔呢?怎么没跟着你一块儿过来?”叶晨问道。

“在哈城呢,老魏帮着照看。我想等这边安顿好了,再给他接过来。”

叶晨点了点头,他没有去问孙悦剑愿不愿意来魔都,没有去问她会不会不习惯,也没问她今后打算怎么办。

这些问题他们之间不需要问,这些年两个人聚少离多,见面的次数,一只手都数得过来。但每一次见面都不需要多说什么,孙悦剑知道叶晨在做什么,叶晨也知道她在等什么,这就够了。

第二天,叶晨带着孙悦剑去了南市,看另一处房子。

孙悦剑站在桂花树下,看着那三间正房,看着青砖灰瓦,看着那个小小的天井。她没有问这是给谁的,因为她心里早就有了答案。

“她什么时候来?”孙悦剑问道。

“魔都JF在即,这些天怕是过不来了,我估计应该是六月初。”

孙悦剑笑了,一直以来她都相信叶晨的判断。按照他的推测,看来这座城市,也将迎来它的新生。

一切就像叶晨预料的那样,顾秋妍是六月三号到的,魔都已经JF了,街上到处都是红旗,到处都是标语,到处是欢呼的人群。

她从哈城坐火车到津门,从津门换车到金陵,从金陵再换车到魔都,走了整整五天。

顾秋妍下车的时候,手里牵着女儿莎莎。莎莎已经八岁了,扎着两条小辫子,穿着碎花裙子,眼睛很大,亮晶晶的,像两颗黑葡萄。

她看见叶晨,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松开顾秋妍的手,跑过来抱住他的腿。

“爸爸!”

叶晨蹲下来,抱起女儿。她长高了许多,头发也长了,身上的气味变了,不再是小时候的奶香味,是一种小女孩特有的、干净清爽的味道。

顾秋妍没再像之前伪满那会儿,打扮的那样时髦,她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列宁装,头发剪短了,齐耳,看起来比在哈城的时候年轻了一些。她的脸上有笑,但那笑容里有疲惫,有释然,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。

“来了?”

“来了。”

两人之间没有过多的寒暄,长久以来的陪伴,甚至一个眼神都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想法。

叶晨伸手叫来一辆三轮车,拉着顾秋妍母女,朝着她们今后的家驶去。

三轮车穿过那些刚刚挂上红旗的街道,拐进了那条深弄堂。莎莎靠在叶晨的怀里,看着外面那些陌生的街景,问这是哪里,那是哪里,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红旗。

叶晨一一回答,声音很轻,很温柔。顾秋妍坐在旁边,看着他的侧脸,看着他那双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亮的眼。

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哈城的那个冬天,她第一次在火车站见到叶晨的时候,

那时候顾秋妍还很年轻,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组织上派她和一个人假扮夫妻,一起执行任务。她本以为那只是一次普通的合作,以为任务结束了,他们就各走各的路。

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,这条路一走就是八年,今后也将会一直走下去,很可能会是一辈子。

到了地方,门推开了,顾秋妍站在院子里,看着那棵桂花树,看着那些青石板,望着那三间正房。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,落在了她的脸上,斑斑驳驳的。

她沉默了很久,然后转过身,看着叶晨,问出了和孙悦剑同样的问题:

“这是给我们的?”

叶晨点了点头。

顾秋妍低下头,看着女儿莎莎。莎莎已经跑到院子里去了,蹲在桂花树下,捡地上的落叶,一片一片地捡,放在手心里,像捡到什么宝贝似的。她看着女儿的背影,忽然觉得鼻子有些酸。

“她呢?”顾秋妍轻声问道,声音很轻。

“在虹口。”叶晨说,“离这儿不远,坐电车半小时。”

顾秋妍点了点头,没有再问。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。从她决定和张平汝离婚的那天起,她就知道。叶晨不是她一个人的。他还有孙悦剑,还有家乔。

她不能独占他,她也不想独占他。这些年,她学会了不争,不抢,不怨。

她只是庆幸,庆幸自己能和他一起走过那段最难的路,庆幸自己能活到今天,庆幸自己能站在这棵桂花树下,看着他们的女儿在阳光下奔跑,这就足够了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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